安全无小事!责任大于天!
我市73家企业及1名个人上榜
最高被罚9万!
全市应急管理系统
将结合“迎建党百年、铸平安防线”
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持续亮剑
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
以安全生产助推高质量发展
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,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,严格落实执法“双公示”制度,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处罚信息,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,做到“查处一个、震慑一批、教育一片”,现公布2021年度5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象名单。
结合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,本年度5月通报74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,其中:
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7起
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6起
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2起
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16起
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22起
拒不执行安监指令类违法2起
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2起
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11起
危险化学品类违法6起。
可以发现,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(16起)、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(22起)违法情形严重。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。新修订的《安全生产法》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,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;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;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;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;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普遍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、实施职业禁入等。各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,学习《新安全生产法》,并采取有力措施,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。
市、区(镇)两级安监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执法摆位,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,从严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,做到该整改的责令整改、该处罚的责令处罚、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、该取缔的坚决取缔,确保发现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闭环管理,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处罚和惩戒不是目的
目的是督促企业更好落实
安全生产主体责任
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
举一反三,对照整改
切实做到守法经营,安全生产
守牢企业高质量发展“生命线”!